關于做好甘肅省2023年度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甘人社通〔2023〕341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省直及中央在甘有關單位人事(干部)處:
根據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甘肅省交通運輸廳、甘肅省水利廳、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甘肅省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甘建人規〔2022〕5號)和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23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43號)要求,現就做好我省2023年度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職責分工
我省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共同負責。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考試組織報名、網報技術支持、考務組織實施、合格人員資格證書發放等工作;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按專業類別分別負責資格審核抽查、政策咨詢等工作。
二、科目設置與管理
(一)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2個科目,《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知識》為客觀題基礎科目,《建設工程計量與計價實務》為主客觀題專業科目。其中《建設工程計量與計價實務》科目設4個專業,分別是土木建筑、交通運輸工程、水利工程、安裝工程,考生可選報其一。
(二)二級造價工程師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每兩個考試年度為一個滾動周期),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在一個考試周期內如更換專業,合格成績將無法滾動。符合免試條件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一次通過相應應試科目。
(三)已取得二級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在余下的專業科目中,選擇其中一個專業科目報考,考試合格后核發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報名時選擇級別為“增項專業”。
三、考試大綱
二級造價工程師使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組織編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定的2019年版《全國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考生可登錄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網站(www.ceca.org.cn)、交通運輸部職業資格中心網站(www.jtzyzg.org.cn)及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網站(www.giwp.org.cn)查看或免費下載。
四、報考事項
(一)報考條件
1.考全科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報考級別為“考全科”:
①具有工程造價專業大學?疲ɑ蚋叩嚷殬I教育)學歷,從事工程造價、工程管理業務工作滿1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裝備制造、交通運輸、電子信息、財經商貿大類大學?疲ɑ蚋叩嚷殬I教育)學歷,從事工程造價、工程管理業務工作滿2年。
②具有工程造價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造價、工程管理業務工作滿1年。
③具有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從事工程造價、工程管理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2.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知識》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計量與計價實務》科目考試,報考級別為“免一科”:
①已取得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
②已取得公路工程造價人員資格證書(乙級);
③具有經專業教育評估(認證)的工程管理、工程造價專業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具體學校及評估通過時間可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www.mohurd.gov.cn)“人事教育”專欄“專業評估”目錄查詢。
(二)告知承諾制
1.甘肅省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在報名時選擇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對本人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以及符合報考條件作出承諾,并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2.若應試人員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即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3.對虛假承諾的處理:
(1)給予考試報名無效、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且不退還已繳費用。
(2)報考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并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報名時間及程序
本次報名采用統一網上報名的方式,請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及時登錄甘肅人事考試網(http://ks.rst.gansu.gov.cn),選擇“網上報名”,按規定程序報名。
(一)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10月9日09:00至10月19日18:00
資格審核時間:10月9日09:00至10月20日18:00
網上繳費時間:10月9日09:00至10月21日18:00
(二)報名程序
1.考生注冊。首次報考人員應提前注冊。注冊時請如實、準確填寫注冊信息(請報考人員務必牢記用戶名、密碼等相關信息,以便隨時登錄查看報考信息)。注冊成功后方可進行報名操作。已注冊的報考人員不需要重新注冊。
2.上傳照片。報考人員網上報名時,應按要求上傳電子照片,照片必須是本人近期彩色標準1寸半身免冠正面證件照,文件格式為JPG格式,(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大小應小于20K,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照片質量審查不合格的,必須按要求重新上傳,否則報名不能通過。
3.填報信息。報考人員完善注冊信息后進入網上報名系統選擇考試、報名地,并認真閱讀報考須知及考試報名操作流程,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書》,根據本人實際情況填寫報名信息,確認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4.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按照系統提示打印報名表,留存備用。在打印報名表前要認真檢查,重點防止填錯姓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以及傳錯照片等,請務必反復檢查,確認無誤后再打印報名表(未按系統要求打印報名表的考生將無法繼續報名)。
5.資格審核。報名成功后系統自動審核報名資格,無需人工審核,審核通過后,可直接繳費。政策咨詢、報名條件等問題,請與行業主管部門聯系。
網報技術咨詢:0931—4676230、4670278
行業主管部門地址及聯系電話:
①土木建筑工程、安裝工程
主管單位:甘肅省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
單位地址:蘭州市靜寧路305號建設大廈4樓
主管單位:甘肅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單位地址:蘭州市靜寧路311號(雅居樓6樓)
聯系電話:0931-8814994、8841926、8840480
②交通運輸工程
主管單位:甘肅省交通建設質量安全造價中心
單位地址:蘭州市城關區萃英門35號四樓408室
聯系電話:0931-2175853
③水利工程
主管單位:甘肅省水利廳水利工程建設造價與規費管理中心
單位地址:蘭州市城關區佛慈大街31—1號七樓705室
聯系電話:0931-7822734
6.網上繳費。報名成功后,請報考人員于10月9日9:00至10月21日18:00登錄報名網站(http://ks.rst.gansu.gov.cn),按要求繳納報名費。繳費成功后,除政策因素外,原則上不予退費。需要開據發票的考生,可登錄甘肅政務服務網(http://www.gszwfw.gov.cn),點擊政務超市專欄中“統一公共支付平臺”,在查詢/票據打印功能中選擇票據查詢打印,輸入繳款碼信息自行打印非稅發票,發票只能打印一次。
收費標準:根據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批復的收費標準(詳見甘發改價格〔2020〕546號):《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知識》科目為每人每科61元,《建設工程計量與計價實務》科目為每人每科89元。
7.打印準考證。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請于2023年12月 12日9:00至12月16日14:05登錄甘肅人事考試網(http://ks.rst.gansu.gov.cn),選擇“網上報名”按照流程選擇打印準考證。
六、考試時間、科目及考點設置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2023年12月16日
9:00-11:30 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知識
14:00-17:00 建設工程計量與計價實務
(二)考點設置
本次考試在省直(蘭州)及部分市州設置考點,只接受現工作地、居住地在甘肅省的考生報名參加,具體地點以準考證打印地址為準。
七、 其他注意事項
(一)應試人員憑打印的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含臨時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進入考場,兩證缺一不得參加考試。進入考場前仔細核對考場號及座位號,未在指定座位參加考試的,按違紀處理。開考5分鐘后不得進入考場,請應試人員密切關注考試所在地交通、天氣等情況,提前熟悉考場路線和考場位置,以便順利參加考試。
(二)應試人員攜帶的文具僅限于黑色墨水筆(用于主觀題作答)、2B鉛筆、橡皮、直尺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嚴禁攜帶包括手機、智能手表、PDA,便攜式手提電腦、有存儲發射功能的計算器等電子通信設備及考試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各科試卷題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
(三)《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知識》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建設工程計量與計價實務》科目共包括4個專業,試卷包括主觀題和客觀題。答題前要認真閱讀答題注意事項(專用答題卡首頁),客觀題用2B鉛筆作答,主觀題科目采用計算機網絡閱卷,應試人員須使用黑色墨水筆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答題時必須在答題卡指定題號區域內作答。
(四)應試人員應做到誠信參考,若有違反,將按照人社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 號)嚴肅處理。
(五)為確?荚嚬焦,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試卷的答卷,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若有其他相關證據證明其違紀的,視具體情形給予違紀處理。提醒廣大應試人員務必誠信應考,同時看管好本人的作答信息。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甘 肅 省 交 通 運 輸 廳 甘 肅 省 水 利 廳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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